以抛高钢材重量谋利 浙江一诈骗团伙犯案40余起
发布时间: 2014/7/14 浏览次数: 783 次
新浙江网7月11日电11日,记者从浙江永康警方获悉,近日该局抓获了一个诈骗团伙,其共实施诈骗犯案40余起,涉案金额近60万元,逮捕犯罪嫌疑人20余名。
4月11日,浙江永康公安局石柱派出所接到受害人孙某报案称,其向上海某企业购买钢材时,发现实际收到的钢材数量少于出货单上的数量,被对方以伪造虚假数量出货单的形式诈骗,多付了货款1万元。
接到孙某报案后,石柱派出所开展侦查,发现该企业利用类似的诈骗手段已作案多起。然而,由于伪造出货单发货的公司以及主要犯罪嫌疑人都在上海,而且涉案企业较多,永康警方专门奔赴上海。
4月15日上午,在上海警方协助下,永康公安成功抓获了涉嫌诈骗的犯罪嫌疑人黄某某、施某某等人,并缴获几十本账本、合同等涉案物品。
据了解,犯罪嫌疑人黄某某,永康人,35岁。2012年年初,黄某某在上海注册成立公司,主要经营钢材买卖生意,业务范围包括上海、江苏和浙江三个地区。平时,该公司主要通过接线员与需要钢材的企业电话洽谈。在双方签订合同后,买家便会根据合同上的钢材数量付款。
不过,每每黄某某都会将实际发货的钢材数量谎报。比如,客户所需的钢材平均每卷重约24吨,黄某某就以22吨的钢材慌报24吨,每卷抛高两吨牟利。
据黄某交代,由于钢材市场竞争激烈,为留住客户,会以低于同行的价格卖钢材,暗地里便通过伪造出库单抛高重量来牟取暴利。
之后,她联系物流公司的货车司机吕某、谢某、黄某等人,以小额回报为诱饵,诱惑司机协助他们犯罪。
“如果事情办成功了,老板给我们的运费就以抛高重量计算,我们也能多赚取运费。”货车司机说,这都是一时利欲熏心惹的祸。
据查明,犯罪嫌疑人黄某某自创办公司以来,以虚高出货单进行报账的手段共实施诈骗犯案40余起,涉案金额近60万元,截止现在已逮捕犯罪嫌疑人20余名。
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。